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流程
更新时间:2015-02-12,发布者:天津科贸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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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名称预核准
所需材料:
1、《企业名称核准预先申请书》
2、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二、向市商务委报批
(一)申报条件
根据《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令【2005】5号),需满足以下条件:
1、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;
2、外国投资者总资产不低于500万美元;
3、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低于30年;
4、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。
(二)申报材料
1、申请书
2、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
3、合同、章程
4、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、注册登记证明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
5、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的审计报告
6、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
7、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
8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
9、场地使用协议书和房地产权证明
10、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,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
三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
(一)所需材料:
1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
2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及附件(独资不涉及)
3、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(须经公证、认证),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;
4、法定代表人照片
5、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
6、其他材料
四、其余注意办理事项
(一)组织机构代码申报
(二)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
(三)税务登记
(四)外汇登记
(五)办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
(六)海关登记
(七)电子口岸办理
(八)检验检疫
(九)出口退税认定